全市安防技术精英注意!
由深圳市总工会、深圳市人社局主办,
果冻传媒无码承办的
深圳市第十五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
暨2025年深圳技能大赛
——视频监控技术应用技能竞赛
正式启动!
这是一场高规格、高含金量的职业技能盛会,
奖金+荣誉等你来拿!
↓↓↓↓
? 主办单位:深圳市总工会、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大赛实施单位:深圳市工人文化宫
? 承办单位:果冻传媒无码
? 协办单位: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
(一)竞赛项目
视频监控技术应用。
(二)竞赛标准
以《视频监控技术应用专项能力》为基础,结合实际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相关内容,由执委会统一组织命题,具体要求见技术方案。
凡在我市从事安防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可由个人自荐报名参赛。本次竞赛为个人赛,同一单位报名人数不超过6人,承办、协办单位报名人数不超过3人,报名人数超过限额时,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优先获得参赛资格。竞赛项目报名人数不少于100人,如出现报名人数不足将延长报名时间或者取消竞赛。已通过深圳市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竞赛项目获得“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者不得重复报名同类工种竞赛。
奥别产端:参赛选手进入深圳智慧工会会员服务平台(“深颈工”微信小程序注册账户),通过竞赛报名→参赛报名进入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项目专栏,在“我要参赛”栏目下选择对应竞赛项目直接报名即可,按系统要求填写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审核结果请登录平台→竞赛报名→报名信息查看。
报名网址:https://lsapp.szzgh.org:99/hy/#/competitions
移动端:参赛选手进入“深颈工”微信小程序,通过果冻传媒无码→技能提升→技能竞赛进入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项目专栏,在“我要参赛”栏目下选择对应竞赛项目直接报名即可,按系统要求填写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审核结果请在技能竞赛→我的报名中查看。
报名地址:“深颈工”微信小程序。
扫码报名
即日起至2025年9月17日。
1.个人报名表;
2.选手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3.选手本人近期免冠白底电子彩色证件照;
4.选手本人在深圳工作证明(社保或其他工作证明资料)。
温馨提示:资料1在报名系统上填写后生成,资料2-4需上传至报名系统相应位置;请提前准备好免冠照片及社保证明等资料,再进入报名系统。
报名成功后请务必加入竞赛群,及时获取竞赛信息。
李老师:15914717229(微信同号)
黄老师:13424291925(微信同号)
卢老师:13143462700(微信同号)
1?? 初赛辅导(理论知识竞赛)
题库在深圳智慧工会会员服务平台“技能竞赛总览-复习资料”处公布(在报名页面处),选手自行复习。
2?? 决赛辅导(实际操作竞赛)
时间:10月11日至10月12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桃花路32号鑫瑞科大厦西座3层
3?? 自由练习时间
时间:10月13日-16日14:00-21:0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桃花路32号鑫瑞科大厦西座3层
1?? 初赛进行理论知识竞赛,初赛成绩前60名选手进入决赛阶段。当初赛选手成绩相同时,以初赛用时短者名次在前。如遇选手弃赛,依次递补。
时间:9月20日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林路36号鹏运大厦2楼
2?? 决赛进行实际操作竞赛,具体要求见技术方案。
时间:10月18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桃花路32号鑫瑞科大厦西座3层
参赛选手最终名次依据初赛和决赛两部分成绩按比例累加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参赛选手赛后综合成绩=初赛成绩*20%+决赛成绩*8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决赛成绩高者名次在前。如仍相同,依次以决赛用时、初赛用时短者名次在前。
(一)竞赛项目决赛人数在50人以上(含50人)的,其中综合成绩前8名的优胜选手由所在单位及工会推荐,经市总工会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深圳工匠”培育计划。已纳入“深圳工匠”培育计划或已认定为“深圳工匠”的选手,不再重复申报。
(二)一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按照实际参加决赛人数的5%设置,获奖人数不超过3名;二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按照实际参加决赛人数的10%设置,获奖人数不超过6名;叁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按照实际参加决赛人数的15%设置,获奖人数不超过9名。由组委会颁发相关证书。
(叁)颁发奖金。竞赛综合成绩前八名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奖金。具体为: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叁名:3500元;第四名:3000元;第五名:2500元;第六名:2000元;第七名:1500元;第八名:1000元。
附件:深圳市第十五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5年深圳技能大赛——视频监控技术应用技能竞赛竞赛资料(含竞赛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复习题等)
下载链接:
https://docs./s/4QhPznYgehDvLWvYqWvU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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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以上内容以正式通知为准,填写的工作单位全称必须与参保单位或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全称保持一致!